發布日期:2015-03-19
瀏覽量:
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學校定于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清明節放假3天。4月4日至6日正常有課的教師自行及時安排補課。
假期要求
1.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放假期間的安全保衛措施,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在校園內舉辦各類培訓、講座等對外服務活動。
3.各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實驗室、學生公寓及要害部門按管理職責安排好值班,各單位、林園校區、北湖校區自行安排值班,如發生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安全保衛值班室報告。安全保衛值班室設在保衛處,值班電話:85716110。
學校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