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春季大風天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
 
為了做好我校春季大風天的防火安全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特此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領導要嚴格執行長春市政府“大風天防火規定”,切實做到五級以上大風天禁止室外用火,六級以上大風天禁止一切用火的規定。
二、要加強春季大風天用火、用電管理,對管轄區內老式建筑(學生公寓)、工地工棚、以及露天倉庫、堆垛、要進行重點巡邏和監護,嚴格落實用火、用電審批制度。
三、要加強各級單位防火值班、值宿、加強巡邏,做好員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時發現并清除火災隱患。
四、各部門、各單位要保證消防車通道、人員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五、嚴禁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
六、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負責本區域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七、要及時檢查室外電器及線路,防止因大風刮斷電線,引發火災。
八、各施工單位在大風天氣下,禁止室外電氣焊作業,嚴格用火用電管理。
 
 
 
              保衛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