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教育、制度、監督三位一體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加大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群眾參與力度,推進我校黨風廉政建設,為實現我校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宏偉目標提供政治保障,經黨委研究決定在全校范圍內聘請特邀黨風監督員。
一、聘請特邀黨風監督員的方法和聘期
1.采取自薦、推薦相結合的方法產生候選人,由紀委從候選人中確定提名人選,經黨委批準后予以聘任,每屆任期二年。推薦由各總支(直屬支部)各選一名,于9月底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報紀委辦公室。自薦的同志可直接與校紀委聯系;
2.特邀黨風監督員由校黨委聘請并頒發聘書;
3.紀委辦公室受黨委委托,負責聯系特邀黨風監督員的日常工作。
二、特邀黨風監督員的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關心黨的建設,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正義感;
2.熱愛學校,關心學校的建設和發展;
3.愛崗敬業,自身廉潔,嚴格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學校的規定,有向不良風氣和腐敗現象作斗爭的精神和勇氣;
4.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表達能力;
5.與教職工群眾、學生有較廣泛的聯系,了解民情民意。
三、聘請特邀黨風監督員的范圍和數量
教師、在職干部、離退休老同志、民主黨派、工人、學生代表共12名。
四、特邀黨風監督員的任務及情況反饋渠道
1.了解廣大師生員工關心的熱點問題;
2.了解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情況;
3.了解、監督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
4.收集并及時反映群眾對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5.對搞好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特邀黨風監督員通過口頭、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紀委反映了解到的情況和提出意見建議。紀委辦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召開監督員的座談會、通報會,并經常進行個別溝通,保證紀委與監督員之間信息渠道的通暢。
五、特邀黨風監督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經紀委協調,可列席參加學校的有關會議和活動,了解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有針對性地監督;
2.經紀委同意,可向有關部門和個人了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有關部門和個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3.聽取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通報。
(二)義務
1.積極主動開展工作,注意工作方法;
2.及時、如實反映情況;
3.遵守紀律,注意保密。
中共長春工業大學委員會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