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我處日前收到吉林省教育廳轉發吉林省人事廳文件《關于申報2007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通知》,請相關人員抓緊時間、積極申報,相關材料于3月29日前提交到人事處技術干部科。
附件:關于申報2007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通知
人事處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關于申報2007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各單位人事(干部)處,中國長春留學人員創業園、吉林海外留學人員創業園:
按照國家人事部《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人發[2001]33號)和《關于申報2007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函》(人專司函[2007]6號)的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07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重點
申報項目的重點是:對國家重點行業或高新技術領域發展有較大意義的項目;已列入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的重點項目;對本地區、部門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科研項目;對社會發展有促進作用的社會科學領域的項目。
二、申報人員條件
申請資助經費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新近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主要在非教育系統);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3.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有培養發展前途;4.申報項目屬于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申報項目類別及名額
資助項目分重點、優秀、啟動三類。其中,重點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從事國家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技術創新項目;優秀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主持省部級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改造項目,或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啟動項目主要資助新近回國或即將回國的留學人員,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各地、各部門申報項目數不超過5個。按照國家文件規定,今年中國長春留學人員創業園可申報小額資助經費。
四、項目申請程序及審批
省人事廳對申報項目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后,將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請者的資格條件、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專業方向以及申請項目在國內的需求程度、先進性等進行評審,確定擬向國家推薦的項目。國家人事部在綜合專家意見基礎上審批確定資助項目及金額,由國家人事部全額下撥至省人事廳,省人事廳將款項一次性撥付給受資助者所在單位。
五、申報材料要求及時間
各地、各部門要把項目申報和科技創新結合起來,與培養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結合起來,鼓勵留學回國人員開展高水平課題研究開發工作。要嚴格把關,好中選優,確保資助工作的質量和效益。各地、各部門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組織本地、本部門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申報工作。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將申報材料直接上報到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上報時需提交以下材料:1.地區、部門或單位的申報函一式兩份;2.《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一式4份(在中國留學人才信息網www.chinatalents.gov.cn下載,附電子軟盤);3.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證明、項目或成果立項、獲獎證書(上報時要提交原件,查驗后當場返回)等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統一編排目錄,裝訂成冊,每份不得超過30頁)。長春留學人員創業園如申請小額資助經費,還需提交關于申請小額資助的綜合報告(包括:2006年的發展、開展專項活動情況以及2007年擬開展的重點工作),并提交同意匹配相應經費的相關文件。
以上所有申請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上報時間:2007年4月2日至4月12日 聯系地址:長春市建設街2650號吉林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郵編:130021 聯系電話:0431-85611229 聯 系人:崔高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