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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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長春工業大學校歌征集活動的通知
校歌是學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體現學校特色、樹立學校形象、激勵師生勇于開拓、鼓舞師生昂揚斗志的重要文化標志。為貫徹落實學校黨委關于“文化年”活動的部署,激勵廣大師生和校友以藝術形式表達對學校的情感,展示學校精神風貌,特開展校歌征集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時間
二、征集對象
全校師生員工(含離退休教職工)和海內外廣大校友。
三、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可以是歌詞,也可以既有詞又有曲。
2、歌詞要能充分反映學校歷史文化底蘊、辦學定位和發展目標,具有鮮明的特色和象征性,簡潔凝煉,樸實自然,既富于時代性,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3、曲譜旋律優美感人,節奏流暢明快,能充分體現學校特色和師生員工的精神追求,簡譜、五線譜均可。
4、篇幅適中,適宜合唱,上口易記。
5、可以2人或多人合作參與征集。
6、文責自負。
四、投稿方式
來稿以打印稿、電子版或郵件形式報送黨委宣傳部,請注明姓名、性別、郵編和聯系方式,并附詳細創作說明。來稿不退,請自留稿底。投稿地址:學校辦公樓1363室,郵箱地址:xcb@mail.ccut.edu.cn。
五、評審、采用和表彰
1、學校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認真評審。
2、根據評審小組的評審意見,選擇部分優秀作品進行提煉、整合、加工,形成校歌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意見。
3、視應征作品數量,評出部分入圍作品,頒發紀念證書。
4、對被采用的優秀作品,學校將頒發證書并給予獎勵。
六、法律事項
1、應征者必須保證對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權;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糾紛,由應征者自行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通知各條目解釋權歸學校黨委宣傳部,學校對入圍及采用作品享有版權。
長春工業大學黨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