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聘創建文明城市市民巡視員的通知
為落實《長春市文明辦、市愛衛辦面向社會征聘500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民巡視員》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推進全市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加快創建文明城市步伐,提升市民自主參與、自我監督、自我服務意識,市文明辦、市愛衛辦決定面向社會征聘500名創建文明城市市民巡視員,全面監督、評議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其中,我校作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擬選派10名巡視員,組成巡視組。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視員選聘條件
身體健康,熱愛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熱心公益事業,自愿無償從事巡視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持之以恒,年齡在18周歲—70周歲的師生員工均可報名參加,巡視員聘期為一年,為無償服務義務奉獻。報名時間截止到5月26日。報名者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校文明辦報名。經校文明辦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市文明辦備案。由市文明辦擬定提綱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市文明辦、市愛衛辦統一發放工作證、徽標、袖標。
二、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
(一)工作職責
市民巡視員采取集中與分散、明察與暗訪、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開展巡視活動;有權對我市窗口行業、社區、企事業單位等創建主體進行監督、評議、批評、建議;對發現問題一般不直接進行處理,可依工作程序向有關部門反應,并跟蹤反饋;在巡視活動中,對不文明現象有權進行勸戒、批評、教育。
(二)工作方式
獲聘為市民巡視員的師生員工,按照市文明辦和所在巡視團、巡視組的統一安排開展工作,定期例會討論工作、反饋情況、交流心得,梳理核實巡視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參加市民巡視員與職能部門對接會,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饋情況、督促整改。市文明辦、市愛衛辦每年召開1次全體巡視員會議,總結全年工作。對在巡視工作中表現突出,經常被媒體報道的巡視員和有關部門單位提出可行性建議較多的巡視員進行表彰。
報名電話:長春工業大學文明辦85716133
報名地點:主樓三樓1363室
聯 系 人:孫月玖 老師
長春工業大學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9年5月21日
附件:二○○九年市民巡視員審批表
附件:
二○○九年市民巡視員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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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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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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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文明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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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市文明辦、市愛衛辦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注:社區意見或單位意見選其一填寫 本表格一式二份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