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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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8號)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決定,省教育廳所屬18家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為吉林工商學院、吉林藝術學院、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吉林省教育學院、吉林廣播電視大學、吉林省教育科學院、吉林農業科技學院、東北電力大學、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吉林農業大學、吉林醫藥學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長春工程學院、北華大學、長春工業大學、吉林化工學院、吉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等18家省屬高校及事業單位。
    二、招聘計劃
    本次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46名。其中,專業技術初級及以上崗位258名,專業技術中級及以上崗位280名,專業技術高級崗位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0年吉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招聘崗位未標注年齡要求的,崗位級別為專業技術初級、專業技術初級及以上的招聘崗位,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崗位級別為專業技術中級、專業技術中級及以上的招聘崗位,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崗位級別為專業技術副高級以上的招聘崗位,年齡要求為45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0年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報名無效。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審查時繳費。
    六、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形式為面試,采取試講和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教學科研能力以及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面試成績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網(http:// www.jledu.gov.cn)、招聘學校網站進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按具備崗位優先條件的優先聘用;招聘崗位對優先聘用條件未作規定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教育信息網(http:// www.jledu.gov.cn)、招聘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教育信息網(http:// www.jledu.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905321(省教育廳人事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8690916(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附件:1、《2010年吉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點擊下載)
      2、《2010年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教育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