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10-10
瀏覽量:
關于冬季嚴禁使用電熱器具的通知
進入冬季,天氣漸涼,為避免因違章使用電熱器具取暖而引發火災事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長春工業大學消防管理細則》用電的有關規定,教育本單位的師生員工,嚴格遵守學校使用電熱器具的各項管理制度,確保校園防火安全。
2.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冬季用電管理,“嚴禁以任何理由私接電源、私拉電線;嚴禁在校內使用電爐子、電炒勺、電熱杯,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嚴禁在辦公室、教研室、實驗室,學生寢室等工作、學習場所使用各種型號的電熱霸、油燈式電熱器、歐式快熱爐、暖風機,電熱暖氣等其他電熱器具取暖。
3.違章使用電熱器取暖的,一經發現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如因使用不當引發火災事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罰,后果特別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通知。
長春工業大學保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