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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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學位委員會文件
吉學位[2013]1號
關于開展省屬高等學校學科領軍型
“振興學者”項目申報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省屬高校學科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構建適應高校創新發展的學科人才培養支持體系,依據《省屬高等學校“振興學者”計劃實施方案》和省財政廳《關于預撥2013年省屬高校“振興學者”計劃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吉財教指[2012]199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省屬高校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項目申報及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人一般應為省屬普通本科高校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學科團隊組成人員(人事關系須在我省省屬高校)或擬引進為上述學術平臺的學術帶頭人或后備帶頭人(簽訂協議后人事關系須轉入我省省屬高校)。推薦候選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創新性學術思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二)在科學研究方面已取得有一定影響的成果(重大獎項與論文);有豐富的從事本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實驗研究)工作經驗,學風正派。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同時具有海外學習或工作經歷的(含正在國外大學、研究機構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增加權重。除體育、藝術等特殊學科外,已獲得博士學位。
(四)申報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 45周歲以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為重點。年齡計算以2013年1月1日為準。
(五)具有領導團隊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獨立開展科學研究能力,是重要創新性科研成果主要研制者,主持或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具有重要價值。具備下列條件者優先:
1.正在主持國家部委科研項目、省級重大項目,引進人才可放寬為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主要參與人(前2名)。
2.獲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獎勵(國家科技成果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3名;高校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其他省部級科研成果一、二等獎第1名)。
3.發表本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Science、Nature、ESI高被引論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5項以上(其他高水平成果指被SCI、EI、SSCI、A&HCI、CSSCI收錄的論文,授權發明專利包括國家發明專利、國防專利以及其他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體育、藝術學科人選結合本學科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條件進行推薦遴選。
二、實施方式
按照“振興學者”計劃實施方案的要求,2013年度具體實施方式為:
(一)高校推薦(2013年1月13日前)。高校推薦分高校校長推薦、兩院院士推薦和本學科領域具有較高學術聲譽的3名同行專家聯名推薦三種方式,學校推薦人選按不低于推薦基數1:2的比例擇優推薦(推薦基數表見附件1)。推薦人須對推薦候選人學術水平、學術成果、學風及學術誠信等進行考察并負責。推薦候選人所在高校須對全部推薦候選人進行統一排序上報,并填寫推薦候選人匯總表(見附件2)。
(二)評審認定(2013年1月20日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省教育廳、財政廳組建由省內外專家組成的評審專家組,堅持擇需、擇優、擇重和寧缺勿濫的原則,對推薦候選人進行評審論證,提出建議名單,經公示后予以確認。
(三)計劃實施及績效評價。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將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列為“特別重大”人才支持項目,以項目的方式進行組織實施和績效評價。計劃支持人選確定后,各高校在保證校內支持經費足額到位后,經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方可依據省財政廳《關于預撥2013年省屬高校“振興學者”計劃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的有關要求使用預撥資金。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對項目實施目標管理并進行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給予經費支持的依據。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將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申報遴選工作作為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加強學術隊伍建設,提升學科建設整體實力和水平的重要推進載體,做到宣傳動員到位,工作組織嚴謹,切實將有發展潛質、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和創新性成就的學術帶頭人推薦上來。
(二)各高等學校務必于2013年1月13日下午15:00前報送以下材料:1.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推薦候選人基本情況匯總表(紙質材料須加蓋公章,一式3份)及其excel格式電子版;2.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3)。紙質材料需一式10份(雙面打?。┘捌銹DF文件。考慮到PDF文件將作為評審的主要材料,請務必確保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PDF文件中涉及“蓋章簽字面頁”的,應使用紙質材料相應頁面的掃描件。3.上述材料報送至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樓301房間。
省教育廳科研處(省學位辦)聯系人:宋輝 闞君滿
聯系電話:0431—88905368,885583205,2741626(傳真)。
附件:
1.吉林省省屬高等學校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候選人推薦基數
2.吉林省省屬高等學校學科領軍型“振興學者”候選人推薦匯總表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