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禁煙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各單位:
按照《教育部關于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號)要求,所有高等學校建筑物內一律禁止吸煙,也不得設置吸煙室,在醒目位置要設置禁煙標志和學校禁煙監督電話。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有關禁煙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煙區域:校園所有建筑物內一律禁止吸煙。
二、禁煙對象:全校所有師生員工及外來人員。
三、禁煙措施
(一)在禁止吸煙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及禁止吸煙監督電話;
(二)所有公共場所不得設立吸煙室,嚴禁擺放煙灰缸等煙具,不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三)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不允許在校園內指定吸煙區以外區域吸煙。在禁煙區,任何人有權要求該場所內的吸煙者停止吸煙或者離開該場所。
(四)領導干部和黨員要帶頭禁煙,模范遵守禁煙規定,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和領導干部形象。
(五)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不得提供煙草制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
(六)教職員工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不得接受學生敬煙,不向學生遞煙。并有義務教育學生戒煙、勸阻學生吸煙。
(七)禁止在校園內流動吸煙。
(八)學校小賣店不得銷售香煙,若有違反,責令限期整改,屢教不改者停業整頓。
四、積極開展禁煙宣傳教育
學校相關部門要通過“世界無煙日”(每年5月31日)、新生入學等重要時間節點,利用課堂、講座、黨團活動知識培訓等,讓遠離煙草成為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自覺行為,讓吸煙者爭相戒煙成為時尚,勸阻吸煙,拒絕二手煙。要充分利用網絡、校報、宣傳欄、展板、廣播等形式進行禁煙宣傳,讓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遠離煙草,鼓勵引導有吸煙習慣的師生戒煙,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無煙氛圍。
五、部門管理職責
校愛衛會辦公室(后勤管理處)是全校禁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檢查監督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校內禁煙工作的落實情況。校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所有成員,為禁煙工作的管理責任人,有責任做好本單位禁煙的相關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做好職責范圍內的禁煙工作。黨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全校范圍內禁煙宣傳和教育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引導師生員工樹立文明健康生活理念,遠離煙草。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團委、研究生學院等要在廣大學生中組織開展禁煙宣傳教育,積極做好學生住宿等場所的禁煙工作。后勤集團要在后勤保障體系中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做好食堂、教室及室外等重點部位及人員密集場所的禁煙管理工作。保衛處要做好學校重點建筑部位、重要會議場合等的禁煙工作。各學院要在本單位開展禁煙宣傳教育工作及禁煙監管工作,將禁煙教育納入新生入學教育、每學期開學教育、黨團會活動中。
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禁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禁煙工作,嚴格落實學校禁煙相關規定,加強禁煙宣傳教育,開展禁煙督促檢查,做好本部門、本單位的禁煙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將履行禁煙職責納入教職工考核和學生評價體系。
六、禁煙監督電話:85716326、85716313。
 
長春工業大學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