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06-18 瀏覽量:
關于南湖校區供熱并網的通知
為貫徹長春市政府頒布的< 長府辦發《2014》20號文件>及長春市關于“取締小鍋爐”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經相關部門考察論證并報學校辦公會通過,決定由長春國信供熱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為南湖校區供熱。
目前,學校南湖家屬區部分職工今年采暖費已從工資中扣繳6個月,經學校同意,從7月份起停止扣繳采暖費,并在7月份工資中返還前6個月扣繳的采暖費。
今后的供暖費由各位住戶直接向長春國信供熱工程有限公司交付。繳費通知見附件。
長春工業大學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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