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肅學校換屆紀律的通知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全體中層干部:
籌備和召開中共長春工業(yè)大學第三次黨員代表大會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期間,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工作紀律,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和改進黨的紀律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確保黨代會順利召開的政治需要,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維護紀律的嚴肅性,現(xiàn)對黨代會籌備和召開期間黨的紀律作如下要求:
一、黨代會籌備和召開期間,各級黨組織和全體中層干部不準拉票助選,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不準以強迫、威脅、欺騙、拉攏等手段妨害代表、委員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委員要嚴肅鄭重、積極審慎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大會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保密紀律。
二、各級黨組織、各中層干部要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堅決執(zhí)行學校黨委決策部署,認真貫徹中央紀委機關、中組部提出“九個嚴禁、九個一律”的紀律要求。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未及時貫徹換屆選舉紀律、未及時發(fā)現(xiàn)非組織行為、未及時制止并報告發(fā)現(xiàn)的非組織行為的均是失職。
三、學校紀檢檢察部門、組織部門、各級紀檢委員、全體巡視監(jiān)督員要切實發(fā)揮對黨員干部監(jiān)督管理方面的職能作用,加強組織協(xié)調,把紀律要求落實到本次黨代會選舉工作的全過程。全體黨員對于違反換屆紀律的線索要及時向學校紀委報告,學校紀委將認真調查核實,并依照相關紀律規(guī)定嚴肅處理,確保本次換屆選舉工作有序、健康、平穩(wěn)開展。
附件:中央紀委機關、中組部提出“九個嚴禁、九個一律”的具體內容
中共長春工業(yè)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中央紀委機關、中組部提出“九個嚴禁、九個一律”的具體內容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參與或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依法依規(guī)給予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紀依法處理。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干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jié)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是嚴禁違規(guī)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干部、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和違反規(guī)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無效,并視情節(jié)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八是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是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