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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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冬季臨近,氣溫下降,全校用火用電量明顯增大,為切實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消防安全,現將冬季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總體要求,加大入冬以來的防火巡查、檢查、隱患排查力度,全方位、全覆蓋、地毯式的排查各自所轄管理區域火災隱患情況,堅決消除火災隱患。
二、學生宿舍、教學樓、綜合實驗樓、圖書館、文體館、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附近不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三、各部門、各單位要對轄區內設置的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以及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進行全面檢查,防止發生丟失、損壞或挪作他用并確保完整好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動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
四、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管理,不得在辦公室、實驗室(研究室)、教工宿舍等公共場所使用“電熱霸”、“電吹風”、“電暖氣”、“電爐子”、“電熱墊”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動用明火取暖;不得在辦公場所、經營場所使用電飯煲、電炒勺等家用電器;學生不得在寢室(包括禁煙場所)吸煙、使用“熱得快”、“電熱寶”、“電熱杯”、“電褥子”、“電吹風”、“電夾板”、“充電臺燈”等電熱器具,嚴禁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源線、電插排、插座等行為,避免因使用不當引發火災事故。
五、教學、科研或冬季施工裝修等單位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要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學校保衛部門,經審批并采取確保防火安全后方可進行。
六、各部門、各單位使用、存放水電焊、燃氣設備的要進行自檢自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校園清掃部門要對“落葉干枝”、“垃圾堆”、“垃圾桶”等雜物及時清理,避免人為因素引發火患;任何人不得在校園內焚燒雜物等易燃物品,確保防火安全。
七、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存放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規定,嚴格規范使用,并制定有針對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長春工業大學保衛處